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作者:苏鸿鹏 时间:2023-10-21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现拟定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一、评审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品学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8.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各类助学金:
(1)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或本人生活状况者;
(2)有赌博、酗酒、网络成瘾等不良嗜好者;
(3)平时有高消费行为、奢侈浪费者;
(4)休学、退学或保留学籍者;
(5)评选当年因各种原因受到校级纪律处分者。
三、评审工作
(一)原则上“特别困难”等级学生要给予国家一等助学金,如国家一等助学金名额不够依次顺延等级。
(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申请国家助学金,需要提交自愿放弃国家助学金承诺书,本人签字。
(三)所有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出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四、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如实介绍各方面表现情况。
(二)班级评议。申请人所在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推荐国家助学金候选人。
(三)年级评选推荐。各年级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推荐。评选和推荐结果须在本年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评审。
(四)学院评审。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年级推荐人选汇总审核,提出当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五、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机构组成
组 长:徐媛 李宏博
副组长:王健 贾美娟
成 员:苏鸿鹏 李海波 杨小丽 李欣航 刘烁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寝室长、普通同学代表组成。
六、报送材料
1.《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2023秋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PDF签字公章版、Word电子版、纸质稿)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需经宏检验。
4.《一卡通模板》电子版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学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