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作者:刘烁 时间:2023-09-10 点击数: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大庆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中要求,现拟定2023年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

一、认定细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类型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孤儿;

(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

(6)烈士子女;

(7)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号)执行);

(8)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

3.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等。

(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4)突发状况。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6)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4.认定困难等级

(1)特别困难。将第(一)至第(六)种困难类型学生的困难等级列入“特别困难”

(2)困难。将第(七)种困难类型学生,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列入“困难”等级。

(3)一般困难。将第(八)种困难类型学生,即“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列入“一般困难”等级。

二、申报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1.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由市、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本专科高校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3.身份核验。各地各校应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与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比对的结果和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的相关部门数据库信息截图等均可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佐证材料。纳入我省基本证照凭证清单的残疾证、残疾军人证、烈士证明书等可由学生提供。

  4.民主评议。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确定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后,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5.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可采取系统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委员会机构组成

组  长:徐媛

副组长:苏鸿鹏、李海波、杨小丽、李欣航、刘烁

组  员:班导生(大一学生认定时参加)、班委会成员

四、报送相关材料

(一)报送材料时间

1.学院备案材料:相关困难类型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如有)、《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学院统一模板,学生本人签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学院审核过程材料(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签字,加盖公章)。保存时限十年。

2.认定材料(纸质版)上报:《2023年大庆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纸质稿,EXCEL电子版,PDF签字盖章版)。

3.相关材料(电子版)上报:《家庭经济信息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送电子邮箱。

4.相关材料(扫描件)报送:相关困难类型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学院审核过程材料。按照汇总表学生顺序排序。

(二)报送时间

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发送给李欣航老师,电子邮箱为18714708391@163.com。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0日


版权所有大庆师范学院 黑ICP备12004996号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23060402000015